适用范围
本条件适用于从事矿产地质勘查、区域地质调查、地球物理勘查、地球化学勘查、遥感地质、水文地质、工程地质、环境地质、海洋地质、岩土工程、探矿工程、选矿工程、采矿工程、实验测试、地质机械(仪器)专业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。
成果条件
发表本领域研究论文、著作,经同行专家评议具有较高学术价值,独立或合作为主
要编著公开出版本专业著作 1部(专著 10万字以上,合著 15万字以上,或独立或作为第 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本专业论文 2篇以上,或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发表本专业论文3篇以上(核心期刊不少于 1篇),或在全国和国际学术专业技术交流会上交流的本专业论文 2篇,并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 1篇以上,或主编省以上重大项目的规划、可行性研究 2篇以上;或在主持完成的省以上重大项目中,为解决复杂疑难技术问题而撰写的较高水平的专项技术分析报告、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规划报告 3篇以上(附项目主管部门评审论证意见),或主编省(部)级重要项目技术成果报告 3篇,或主编市(厅)级重要项目技术成果报告 4篇。